办事指南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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成都工业学院教职工因公临时出国(境)办理流程(学术交流类)

发布时间:2024年08月23日

一、任务申报

申请人原则上应在执行出国任务前2个月办理申报手续

1.申请人向所在学院/部门提出任务申请;

2.学院/部门召开党政联席会/处务会,就出访人员、行程安排、出访重要性说明、选派依据等方面进行讨论审议,形成会议纪要;

3.申请人或学院/部门向国际处提出任务申请。

提交材料:邀请函、邀请函翻译件、党政联席会/处务会纪要

备注:未在年度计划内的学术交流出访任务,由申请人所在学院/部门向国际处提交计划外出访报告(学院/部门盖章,主要负责人签字)。原则上,申请人应在拟出访时间的2个月前提交计划外出访报告,并谨慎评估校内外审批流程、护照、签证办理等各项手续所需时间,避免出现提交审批后无法按时出访的情形。

二、任务审批

1.国际处提交相关材料到学校党委常委会或校长办公会审定;

2.申请人填写《出访前公示表》(见模板),国际处在国际处网站进行公示,公示结束后团长签字;

3.申请人准备以下七项材料,第二至第七项电子版发送至国际处工作人员邮箱,其中第二、第六项材料还需提交签字纸质版到红楼209室;

(1)填写并提交OA表单《教职工因公临时出国(境)申请表(学术交流出访)》,附件需提交:

①出访人员现实表现材料PDF版(单位/部门盖章,见模板)

②单位(部门)党政联席会纪要(单位/部门盖章)PDF版

③若在国际会议上发言,需签字上传《科研活动意识形态责任承诺书》PDF版(见模板)

(2)填写《教职工因公临时出国(境)信息收集表(学术交流出访)》(需申请人签字)(见模板)

(3)团组在外出访日程(见模板)

(4)两寸白底个人证件照电子档(要求请参考文末)

(5)身份证正反面照片电子档及扫描件(要求请参考文末)

(6)团长承诺书(团长签字)扫描件(见模板)

(7)外省户籍人员提供居住证原件、复印件,一年以上聘用合同/任职通知复印件

4.国际处向省外办报送审批材料;

5.申请人前往省外办录入指纹、提交照片纸质档(仅办理港澳通行证时需要提交纸质照片);

6.省外办审批通过后,国际处将纸质版盖章材料报送至省外办,同时领取因公证件、任务批件等材料。

三、办理签证或签注

1.根据不同国家或地区对因公签证或签注的要求(详见省外办网站http://www.scwqb.gov.cn),申请人自行准备签证或签注材料;

2.材料准备齐全后,由申请人向省外办递交材料,并按规定办理后续签证或签注手续。地址:成都市一环路东三段100号四川省人民政府外事办公室2楼办证大厅4-6号窗口。咨询电话:84377824,84335209。

四、出访准备、出访后成果及总结报告

1.申请人出发前,需完成学校规定的请假、出差、调课等事宜,并接受行前培训,签署《保密承诺书》;

2.申请人返校后完成出访后公示,并于3天之内归还因公证照到国际处;

3.出访团组返校后3周内提交以下材料:

(1)自组团出访后公示表

(2)出访报告(告正文应包括基本情况、主要成果、下一步工作三个方面,字数在2000字左右)

(3)公务活动照片

(4)因公临时出国团组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报告表(见模板)

(5)全体团员签字的实际出访日程安排

4.根据学校安排,申请人配合开展出访后经验交流座谈会。




身份证照片要求



电子档照片要求

●申领人6个月内拍摄的正面免冠彩色数字相片,人像清晰、表情自然、无明显畸变。

●眼睛正视镜头。眉、眼、鼻、口、脸、额、两耳轮廓及痣、胎记、疤痕等完整清晰,不被头发遮盖。双唇自然闭合。

●国家公职人员不着制式服装,儿童不系红领巾,女士不穿低胸、高领或吊带衣服。不着与背景颜色相近的服装。

●常戴眼镜者应佩戴眼镜,镜框不能遮挡眼睛,镜片无反光。不要佩戴粗框眼镜、有色眼镜或有色隐形眼镜(医疗需要除外)。

●不佩戴头饰、耳环、项链等饰品。

●因宗教原因须戴头巾者,眉、眼、鼻、口、脸、额、两耳轮廓必须清楚呈现。

●儿童相片不能出现申请人影像之外的物体(如玩具、椅背等)。

●光照均匀,无明显反差,没有高光或红眼。

●不得对相片进行修改,不得使用合成相片。

背景要求:相片背景须为纯白色。

颜色模式:24位红绿蓝(RGB)真彩色,亮度适当,色彩自然。

压缩方式:JPEG文件格式,压缩率不低于70(取值0至100),文件大小介于30至45千字节之间。

相片规格:宽354像素(30毫米),高472像素(40毫米)。输出分辨率300点/英寸(DPI)。

头像大小及位置

人像在相片矩形框内水平居中。头部宽度占相片宽度的50%至71%,约177至253像素(15至21.4毫米);长度占相片长度的70%至80%,约331至378像素(28至32毫米)。两眼间距82至118像素(7至10毫米),如果头部宽度和两眼间距不能同时满足,应优先保证两眼间距不小于82像素(7毫米)。两眼水平线距相片下沿约236至331像素(20至28毫米)。头顶距相片上沿10至35像素(1至3毫米)。

儿童头部长度占相片长度的50%至80%,约236至378像素(20至32毫米)。两眼水平线距相片下沿约189至331像素(16至28毫米)。

  • 附件【模板材料.rar】已下载