根据《成都工业学院学生出国(境)游学项目管理办法(试行)》成工院办[2019]5号),《成都工业学院学生表彰奖励暂行规定》(成工院〔2021〕151号)以及《成都工业学院2023年学生出国(境)游学项目奖学金实施方案》,对于入选且顺利完成2023年出国(境)游学项目的同学,学校将根据学生在校表现及项目完成情况给予“陈毅游学奖学金”资助。
奖学金等级由成都工业学院和外方接收学校共同评定,前者评分占百分之三十,后者评分占百分之七十。成都工业学院评分由我校学生工作处、教务处、国际合作与交流处和宜宾校区共同评定。经审议,现将获得2023年“陈毅游学奖学金”资助的学生名单(见附件)进行公示,公示五个工作日。
如在公示期间对名单有异议,请致电028-87992253。
国际合作与交流处
2023年11月14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