根据《成都工业学院学生出国(境)游学项目管理办法(试行)》(成工院办[2016]1号),《成都工业学院学生表彰奖励暂行规定》(成工院〔2017〕75号)以及《成都工业学院2018年学生出国(境)游学项目奖学金方案》,对于入选且顺利完成2018年出国(境)游学项目的同学,学校将根据学生项目完成情况分别给予“陈毅游学奖学金”一、二、三等资助。赴台交换生项目及“四川大学生香港行”社会实践活动项目不纳入此奖学金等级评定,学校参照之前奖励标准,对于参加台湾交换生项目的学生每人给予人民币2000元(贰仟元整)奖学金资助;对于赴香港参加四川大学生“香港行”社会实践活动的学生每人给予人民币500元(五百元整)资助。
奖学金等级由成都工业学院和外方接收学校共同评定,前者评分占百分之三十,后者评分占百分之七十。成都工业学院评分由我校学生工作处和外事(港澳台事务)办公室共同评定。经审议,现将获得2018年“陈毅游学奖学金”资助的学生名单(见附件)进行公示,公示五个工作日。
如在公示期间对名单有异议,请致电028-87992253。
外事办公室、港澳台事务办公室
2018年12月13日